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离婚时,保险如何分割?
来源:七方法苑 作者:李宁 律师 时间:2023-04-17

随着人们风险防范意识的提高,越来越多的家庭选择购买保险,保险早已成为家庭资产配置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,但当家庭关系发生重大变故时,保险又该如何分割?如果对保险处理不当,不仅要面临被分割的风险,可能还会出现更多的损失。本文将以保险购买的时间节点不同,对离婚时人身保险的分割进行分析。


婚前购买的保险,离婚时会被分割吗?

一、婚前一方如果已经购买保险,并已在婚前缴纳全部保费。此种情形应被认定为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予以分割。二、婚前一方购买保险,婚后持续缴纳保费。此种情形下,应将保险价值分为婚前、婚后两部分,婚前部分为个人财产,婚后部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保费,在离婚时,应对婚后部分的保险价值进行分割。若无法明确婚后保险价值,可能会按照婚前、婚后保费支付的比例,对保险进行分割。但司法实践中,也有少数案例是对婚后缴纳的保费进行分割。三、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保险,婚后父母持续缴纳保费。此种情况一般被认定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,与配偶方无关,属于子女的个人财产,离婚时不予以分割。但若婚前由父母支付保费,婚后由子女自己支付保费,则应区分婚后保费是否来自于夫妻共同财产,若由夫妻共同财产支付,一般会对婚后部分的保险价值或支付的保费进行分割。

婚后购买的保险,离婚时如何分割?

一、投保人、被保险人同为夫妻一方。婚后购买的保险大多以夫妻共同财产投保,离婚时应按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原则进行处理。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同为一人,离婚时尚处于保险期内时,若投保人选择继续投保,应以离婚时作为时间节点,向另一方支付保险现金价值的一半金额。若投保人放弃继续投保,则应均分保险公司退还的现价价值。

二、投保人、被保险人分别为夫妻双方。当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同时,是否继续投保的权利掌握在投保人的手中,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投保人,变更之后再向对方支付保险现金价值的一半金额。但若双方无法协商,对方可以随时退保,之后双方对退保后的金额进行分割。但对于被保险人来说,退保不仅丧失了保险的保障,之后重新投保还将面临费率增高的风险。

三、婚内为未成年子女购买保险。司法实践中,在双方均同意的情况下,一般认定为对子女的赠与,离婚时不再进行分割。但如果一方在未经另一方同意的情况下,单独为子女购买保险,并且另一方未就该行为进行追认,那么投保的一方可能需要向另一方支付所交保费的一半金额,而并不是支付保险现金价值的一半金额。另外,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《家事纠纷案件审理指南(婚姻家庭部分)》规定,离婚时,如果为未成年子女购买的人身保险合同尚处于保险有效期的,因保险的最终利益归属于未成年子女,该保险应当视为对未成年子女的赠与,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。


律师建议

当婚姻无法继续时,离婚便是必然。但保险作为规避风险的工具,双方在离婚时应妥善处理,避免双方遭受更大的损失。现提出以下三点建议,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:第一,尽量协商,避免退保。对于人身保险,建议双方在离婚时尽量做好沟通和协商,退保要慎重,一旦退保,被保险人则会失去保障,并且之后再重新投保,由于年龄、身体情况的变化,保险费率可能会大幅增加。第二,及时变更投保人。在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不一致的情况下,当双方确定好财产分割等各项事宜时,应及时变更投保人,避免增加风险。第三,保留好保费支付凭证。如果是用婚前个人财产支付保费,应保留好相应的流水与转账记录,避免发生混同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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