夺子大战,如何理性争夺子女抚养权?
来源:七方家族律师团队
作者:李宁 律师
时间:2021-09-26
子女是一个家庭的纽带,但往往也是家庭破裂时,夫妻双方争夺的对象,如果仅凭一时之气争夺抚养权,不仅会使得离婚案件愈加复杂,更会伤了孩子的幼小心灵。那么夫妻双方又该如何理性争取子女的抚养权?
李宁律师碰到过这样一个案例:小丽与小伟于2012年经人介绍认识,2014年登记结婚,婚后不久,小丽就怀孕了,小伟也很开心,在大家的期待之下,小丽生下了儿子小宝。可没想到的是,小宝出生之后,小丽与小伟就开始矛盾不断,三天一小吵,五天一大吵,小伟甚至出现连家也不回的情况。由于双方长时间无法正常沟通,小丽与小伟的感情愈发淡薄。无奈之下,在小宝一岁三个月的时候,小丽提起离婚诉讼,双方在开庭前针对孩子的抚养权问题争论不休。那么,小宝的抚养权应判给谁?
根据《民法典》第一千零八十四条以及《民法典》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(一)第四十四条的规定:除特殊情况外,一般来说,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;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,如果父母双方均要求子女随其生活,法院则会综合考量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,比如从双方的经济收入、工作性质、身体状况、生活环境等方面进行考量;对于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,法院一般会尊重子女的意见。
在李宁律师代理过的案例中,存有争议的大多是两周岁至八周岁子女的抚养权问题,那么父母双方就需要举证证明自己是更适合抚养孩子的一方,或者举证证明对方具有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形。另外,李宁律师也提醒大家,如果后续发现具有抚养权的一方并未尽到抚养职责,另一方也完全可以根据法律的规定,与对方进行协商,或者提起诉讼要求变更抚养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