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敲黑板:民法典时代下的“离婚冷静期”
来源:七方家族律师团队 作者:胡晓萍 李宁 时间:2021-09-26

今年的两会即将审议通过新中国成立后的第一部法典——《民法典》,引发了全社会的广泛关注。近日央视新闻发布的一条微博火了,内容是:民法典草案拟引入“离婚冷静期”,你支持吗? 短短6小时内,3.9万人评论,4万人转发,而且广大网友的意见居然空前一致,留言区清一色的都是“不支持”!

全国人大法工委之后解释:“离婚冷静期不适用于家暴”。也就是说,本次民法典草案中规定的离婚冷静期制度只适用于协议离婚,而有家暴问题的夫妻往往会选择诉讼离婚,所以不涉及离婚冷静期。但网友们并不买账,认为会离婚冷静期会限制“离婚自由”。

先来了解一下我国的离婚方式。《婚姻法》规定,离婚可以通过两种方式: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。协议离婚指婚姻双方当事人取得合意,通过婚姻登记机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;诉讼离婚指婚姻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请求,由法院调解或判决解除婚姻关系的离婚方式。两种离婚方式各有利弊,但协议离婚因其当场就可办结,时间短、压力小、成本低,而成为离婚的首选方式。

据民政局的数据显示,2019年我国协议离婚的数量再创新高,结婚登记947.1万对,而离婚登记415.4万对,离结比高达43.8%。有专业人士分析,照这个速度,2020年的离结比可能攀升到50%!因此,为了减少轻率离婚、冲动离婚,民法典草案拟将“离婚冷静期”引入协议离婚的程序之中。

《民法典(草案)》第1077条规定:“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,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前款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,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;未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”

可见,《民法典》实施后,协议离婚将“三步走”。

第一步,夫妻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;第二步,等待30天,期间任何一方均可反悔,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第三步,上述30天届满之后的30天内,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。未亲自到场申请的,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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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以,“离婚冷静期”并非只有30天,而是最长可达60天。在前30天内,任何一方均可以“主动撤回”的方式不离婚;在后30天内,任何一方均可以“不去申领”的方式不离婚。

应该说,民法典草案引入“离婚冷静期”的初衷是好的,但条文的设计却不尽如人意。实践中,要求离婚的双方在两个月内必须两次同时到民政局办理相关手续,并不容易,协议的小船往往说翻就翻,即便不存在家暴,只要一方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反悔,另一方就会很被动,最后的结果,可能不是和好,而是闹上法院。

那么,诉讼离婚中有“冷静期”吗?

当然有。

《民事诉讼法》第124条第七项规定:“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,判决、调解维持收养关系的案件,没有新情况、新理由,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,不予受理。”

夫妻一方第一次起诉离婚时,另一方很可能因为种种原因不同意离婚。按照中国“宁拆十座庙,不毁一桩婚”的传统,法院第一次判决不准予离婚的概率非常高。因此,依照《民诉法》的规定,起诉方一般需要等满6个月才能再次起诉。这6个月,就是诉讼离婚中的“冷静期”。而司法实践中,再等待6个月,第三次起诉离婚的情形也不在少数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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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(草案)》第1079条第四款规定:“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,双方又分居满一年,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,应当准予离婚。”

这个新增加的条款,事实上是为诉讼离婚设定了一年的“冷静期”。整个诉讼离婚的流程,平均需要一年半,甚至更长的时间。 

离婚全面引入“冷静期”,虽不至于限制离婚自由,但确实提升了离婚的难度,“离婚难”会给那些感情确已破裂的家庭带来更大的困扰和麻烦。除了寄希望于法律进一步完善之外,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来尽快达成离婚:

1、订立《财产约定协议书》

双方有离婚意向且对财产分割能达成共识的,不妨先签订一份规范、合法的《财产约定协议书》,它不以离婚为生效要件,签订即可生效,任何一方均不能反悔。

2、调整心态,就事论事

很多离婚案件并不复杂,但当事人双方充斥着各种情绪,言语间都是指责和抱怨,根本不说事情本身,这样只能激化矛盾,让离婚变得难上加难。所以,在离婚中及时调整心态是非常重要的。学会用法律的方式,把离婚可能对配偶、孩子、家庭的伤害降到最低,才是最好的选择。


结语

没有人结婚时是奔着离婚去的,只是在迈入婚姻后才发现,对方并非自己想象的样子。这时候,有人选择留下,有人选择离开。离婚率高,不过是多变动、多选择的社会生活,在婚姻关系上的反映罢了。民法典时代已经全面引入“离婚冷静期”,不管这颗“后悔药”是否有效,那些留下来的人,值得祝福;但最终离开的人,也同样值得祝福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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